2021年中共广元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四川)

发布时间:2021-04-26 11:00:03在线客服:

  2021年04月26日讯:为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提高党校办学质量,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中共广元市委党校开展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0名,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广元市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均可报名。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以及2017年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失信人员在记录期内的;

  6.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采取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

  1.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5日18:00。报名网站为广元人才网人才引进报名系统(www.cbrcw.com/Introduction)。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党校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通过手机短信发送邀请通知。接到通知的报名人员携带与报名条件相关的证件(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参加公开考核。

  3.公开考核。采取技能测评(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评(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40%。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若岗位报名人数过多,则增加笔试环节,按照岗位3: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由面试小组不少于2/3的成员表决通过。考核成绩低于70分(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引进。

  4.考察。根据公开考核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市委党校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5.体检。体检由市委党校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市委党校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6.聘用。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广元组工网、广元市党校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市委党校签订《广元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政策待遇

  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公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一次性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最低服务年限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并缴纳违约金。

  (二)工作补助。在广工作期间,按月发给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元/人·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元/人·月的工作补助,期限5年。

  (三)编制管理。坚持有编占编、无编调编的原则,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实行单列管理。

  (四)岗位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五、特别提示

  (一)人才引进整个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广元市党校官方网站公告。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及时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责任自负。

  (四)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参加人员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六、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党校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公告同时在广元组工网(www.gyzzb.gov.cn)、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srsj.cngy.gov.cn)、广元市党校官方网站(www.gyswdx.cn)、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e21cn.com)、广元人才网(www.cbrcw.com)发布,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9—12380、3223933

  咨询电话:0839—3228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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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广元市委党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docx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中共广元市委党校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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