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7 10:33:16在线客服:

  2021年04月17日讯:因工作需要,积极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成立于2007年6月,是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要求,由舟山市政府和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海洋渔业局共同发起成立,舟山市科学技术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围绕“整合、共享、服务、创新”的建院宗旨,研究院主要开展海洋科学应用技术研究、高新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等工作。重点围绕海洋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船舶海工与机电研究和海洋环境与化工研究三大方向,培育三支具有国际视野、富有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团队,打造一个具有鲜明海洋特色的科技创新服务大平台。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2.舟山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zskjj.zhoushan.gov.cn/

  3.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网站:http://www.zjod.com.cn/

  其中,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网站为发布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户籍不限,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3.《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格式见附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4.学术成果、荣誉奖励等相关材料。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且填妥《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报考材料电子稿,一并发送至邮箱:49706807@qq.com(邮件主题设为“生物室科研岗位+姓名”)。

  (四)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在考核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参加考核。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的形式择优确定人选。考核主要包括学术成果、教育背景、专业方向、适岗性分析评议等内容。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科学技术局、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等均由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负责实施。

  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99200,监督电话:0580-2187172。

  点击下载>>>

  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

  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