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海口美兰区招聘教师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1-03-26 14:46:26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在线客服:企业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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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3月26日讯: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缺编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10名(含中学教师5名、小学教师190名、幼儿园教师15名)。现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海南要坚持五湖四海广揽人才”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思想,以实际行动响应“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以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招录优秀人才到我区学校工作,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结构,加快教育强区建设,推动美兰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见附件

  注:考生按报考学科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放弃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打印的学籍报告,毕业证书可延长至2021年7月15日前提供,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含中职)。2021年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可延长至2021年7月15日前提供,未能按时提交相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心理等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者;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者;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和各类特岗教师;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

  9.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公布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综合排名、体检考察、依次选岗、聘用公示、办理入编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信息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mlqzf.haikou.gov.cn)予以公告。公告时间7天,即2021年3月26日—4月1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8:00—4月11日17:00,报名网站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考生自行登陆指定网站报名,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学科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科进行报名(无需选学校)。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美兰区2021年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报名系统操作步骤参阅《美兰区2021年社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另行公告);

  (2)以学科分组考试,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学科;

  (3)报名人员以JPG图片形式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4)其他报名需准备上传的材料以JPG图片形式插入WORD(要求97-03版本WORD),将WORD上传至附件(附件大小不能超过10M);

  (5)其他报名材料如下:

  ①《美兰区2021年社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2021年应届生提供毕业证明(或学籍报告)。

  ④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2021年应届生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6)如考生报名时候系统显示“姓名和身份证号不符或验证号错误”或其他问题,请咨询报名系统技术电话(咨询电话公告报名网站时公布)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学科,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1.通过对考生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自行登陆网站查看初审结果。

  2.经初审资格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学科招聘数量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均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组织笔试

  (1)笔试方式:以学科分组,采取闭卷答题形式。

  (2)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美兰区情+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笔试指导用书。

  (3)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相应考场参加笔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如有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将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复查

  (1)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人数在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2)拟进入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真实一致。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空缺人员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告知。

  (4)资格复审应提交如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含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标识的学历认证材料)、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2021年应届生提供毕业证明或是学籍报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A.《美兰区2021年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选定学科后网上自行下载,A4纸彩色打印一式2份,手写签名)。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他人委托)。

  (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实或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查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其空缺出的面试考生将按笔试成绩顺延依次递补。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解聘手续。

  (6)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和时间、地点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组织面试:

  (1)面试内容:报考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2)面试要求: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整个岗位的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4)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详细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五)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

  2.综合成绩通过美兰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请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六)依次选岗

  考生按招聘学科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选岗,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放弃选岗者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察

  1.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录用,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因怀孕无法完成体检者暂缓录用,岗位预留并根据产后补检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是否录用,如有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考察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1)个人人事档案(密封完好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2)教师岗位需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

  (3)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或本人出具的无犯罪承诺书(原件);

  (4)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或本人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承诺书(原件);

  (5)工作总结或鉴定一份(A4纸双面打印,落款处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5.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复核。复核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聘用公示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按学科招聘数量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公示期间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办理入编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审定后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培训签约

  1.录用人员按时参加人员上岗培训,培训期间表现纳入试用期考核内容。

  2.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在美兰区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选择城区学校岗位的,需要在5年服务期内接受安排,到我区4个镇农村学校全职支教2年,具体时间由区教育局安排。服务期间不服从区教育局和学校工作安排的,解除聘用合同,空缺岗位不再递补。5年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本区的申请,违约者按违约处理(详见聘用合同)。

  3.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美兰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财政预算事业编制管理,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教师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二)联系电话:区教育局0898-65321276(符老师)

  (三)监督电话:区人社局0898-65374379

  点击下载>>>

  招聘岗位与人数.docx

  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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