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州闽侯县面向我县编外教师专项招聘编内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7 11:22:56在线客服:

  2021年03月17日讯: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我县编外教师专项招聘编内教师15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岗位及报考具体条件

  1.小学教师(11人):

  (1)学校、学科分布:

  ①小学语文2人(青口学区、竹岐学区各1人);

  ②小学数学3人(青口学区、荆溪学区、第二实验小学各1人);

  ③小学英语2人(青口学区、上街学区各1人);

  ④小学体育1人(上街学区);

  ⑤小学音乐1人(第二实验小学);

  ⑥小学美术1人(荆溪学区)

  ⑦小学信息技术1人(小箬学区)

  (2)报考条件和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

  ①截止2021年8月,在闽侯县公办中小学(含职专、特校,下同)担任编外一类聘用教师累计2年及以上且现仍在闽侯县公办中小学任教的人员(提供学校证明即可);或在闽侯县公办中小学担任编外二类聘用教师累计3年及以上且现仍在闽侯县公办中小学任教的人员(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及3、6、9、12月工资册);

  ②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及以后出生);

  ③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④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证明)。

  (3)专业要求:

  按考生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以下岗位同时允许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①小学语文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政教、历史及人文教育(历史学科方向)专业毕业生报考。

  ②小学数学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毕业生报考。

  2.幼儿教师(4人):

  (1)岗位分布:

  青口中心园2人、白沙中心园1人、廷坪中心园1人。

  (2)报考条件和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

  ①截止2021年8月,在闽侯县公办幼儿园担任编外一类聘用教师累计2年及以上且现仍在闽侯县公办幼儿园任教的人员(提供学校证明即可);或在闽侯县公办幼儿园担任编外二类聘用教师累计3年及以上且现仍在闽侯县公办幼儿园任教的人员(提供学校证明及3、6、9、12月工资凭证);

  ②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及以后出生);

  ③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④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证明)。

  (3)专业要求: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专业。

  二、报名办法

  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注册报名(今年改为从“委托考试”模块进入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打印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考岗位情况”栏中的“应聘考生岗位备注”中如实注明“本人系闽侯县公办学校编外教师,符合报考条件”。

  既符合《关于2021年闽侯县公开招聘待入编教师的公告》岗位条件要求,又符合面向我县编外教师专项招聘编内教师岗位条件要求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

  三、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按照招考总成绩及学科岗位数,高分者优先选岗,入围教师若放弃岗位的,根据招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2.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3.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公布(网址:http://minhou.fuzhou.gov.cn/xjwz/zwgk/jydt/jszl/,下同)。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审核

  1.参加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另行通知。面试资格现场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2.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材料要求:(1)《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网打印);(2)身份证;(3)就业推荐表(经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4)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5)教师资格证书;(6)报到证;(7)就业协议书;(8)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本科与研究生学历需提供学位证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9)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结果证明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学位查询结果证明;(10)单位工作年限证明;(11)每年3、6、9、12月份工资凭证复印件(经办人员签字,学校、学区盖章)。(2)-(11)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三)面试

  各岗位面试均由闽侯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或委托上级部门组织。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教材。音乐、美术、幼教学科岗位面试考核时需进行技能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其它事项

  1.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百分制)。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和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百分制)、面试成绩应达80分(百分制)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的名单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聘用人选。若专业知识科目分数也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4.聘用人员按照招考总成绩和学科岗位数,高分者优先选岗。录用到平原区小学岗位的新教师,第一年必须到山区学校支教一年,第二年回到平原区小学任教〔山区学校具体支教岗位需待县内教师考调选岗后确定,届时按照招考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山区支教学校〕。聘用人员任教满六年后,方可申请参加县内教师校际交流或外调。

  5.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另行通知。

  6.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另行通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审档不合格的;(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6)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8.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聘用前,县教育局应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9.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10.招聘工作认真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五、加分政策

  1.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2.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现场资格审核时(具体时间在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另行通知)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项

  1.正式报到时间: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

  2.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91-22986401,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请各单位务必将本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编外教师(含编外一类、二类),动员符合条件的编外教师积极报考,最大限度发挥优惠政策的效用。

  闽侯县教育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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