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聊城冠县县委宣传部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15:23:07在线客服:

  2021年01月22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全县县直全额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聘6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县互联网信息监测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县直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科级干部)。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2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未满服务年限或在试用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其他资格条件

  1、综合类岗位:计划招聘4人,限汉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戏剧影视类专业,或有2年及以上宣传文化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单位证明,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单位盖公章)的人员报考;

  2、计算机类岗位:计划招聘2人,限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的人员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1日--1月26日下午17点。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考生将《冠县宣传部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张贴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在线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扫描件,做成一个压缩包发送到邮箱gxrsjkszx@lc.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宣传部选聘+姓名+报考岗位”。邮件发送成功后,考生邮箱会收到“冠县宣传部公开选聘报名材料已收到”,未收到回复信息的,请认真核对邮箱后重新发送。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考生发送邮箱的相关资料按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确认其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1.5比例的招聘岗位,按1: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各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其调剂到其他岗位,取消、核减和调剂的招聘计划在冠县人才网公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时政方针(十九届五中全会)、宣传工作条例(图解)、网络安全法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在冠县人才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考察对象名单在冠县人才网公布。考察对象确定后,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拟选聘人员基本情况在冠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实施

  本次选聘工作由中共冠县县委组织部和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5231061转808(政府四楼考试中心)

  附件:冠县宣传部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冠县县委组织部

  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