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阳江市江城区(海陵区)纪委监委招聘职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4 09:53:25在线客服:

  2021年01月04日讯:根据阳江市纪委《关于招聘合同制职员组建我市留置看护队伍的工作方案》、《关于新招聘合同制职员(看护人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城区纪委监委合同制职员15名,代公开招聘海陵区纪委监委合同制职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全日制的普通院校毕业生(含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2018年(博士研究生为2015年)毕业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不限”指同时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2020年阳江市江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2、2020年阳江市海陵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3.符合岗位表所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份和性别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5.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6.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配偶、子女皆已移居国(境)外人员,或配偶、子女两者之一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聘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市区新江北路347号江城区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

  联系电话:3106199(江城区人社局)。

  (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报名表(见附件3或附件4,贴好相片,除签名处手写其他内容打印)、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件原件(有户籍要求的要提供户口簿和退役士兵岗位的需提供退役军人证)及复印件1份、相关证明材料,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报考江城区退役士兵岗位的需另提供服役期间获得奖励项目(荣誉称号、立功、嘉奖、优秀士兵、优秀士官)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学历条件中有“全日制”要求的是指考生报考的学历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因工作需要,部分岗位有性别限制,考生应认真阅读岗位表,选择合适岗位报名。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考生必须在报名前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

  2020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均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如年龄、学历)。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1年1月18日至1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以及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

  2.笔试时间:2021年1月23日上午9:30--11:3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六、考试成绩

  1.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2.总成绩合成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报考江城区退役士兵岗位的在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士官)称号的总成绩加5分,获得嘉奖、立功、荣誉称号的总成绩加10分,获得多次奖励的不重复加分。(报考海陵区岗位的不加分)

  七、体检、考察及递补

  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及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及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聘用。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取资格。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阳办发〔2010〕12号)文件执行,由区财政承担。

  九、注意事项

  (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示情况可登陆江城区人民政府(http://www.jiangcheng.gov.cn/)查询。

  (二)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三)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在进入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场及报名现场等。

  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需调整的,信息将及时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cheng.gov.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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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阳江市江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

  2.2020年阳江市海陵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

  3.2020年阳江市江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4.2020年阳江市海陵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阳江市江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阳江市江城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