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5 14:18:14在线客服:

  2020年12月15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按照浙江大学“双一流”建设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校企协同、复合交叉、国际合作”,主要承担高水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和企业工程师培训、校企合作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工程教育创新岗专任教师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学科及其他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16:00。应聘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gcsxy@zj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专业+工程教育创新岗专任教师应聘”。

  应聘材料应包括:

  (1)个人详细简历(自本科开始至申请之日连续的学习、工作简历,发表的论文、著作目录,主要教学、科研成绩,承担的科研项目、专利及获奖情况等);

  (2)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扫描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3)代表性论文(三篇)、著作、负责或作为主参(前三)的科研项目、授权专利和项目获奖、成果转让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形式进行,包括试讲、学术报告及面试。考核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http://pi.zju.edu.cn/,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人才招聘”);

  2.主管部门网站(http://hr.zju.edu.cn/cn/,浙江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大学(人事处):0571-88981959

  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96717。

  点击下载>>>

  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docx

  2020年12月14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