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社会化用工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3 15:16:07在线客服:

  2020年12月03日讯: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润州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镇润办〔2019〕9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环卫人员队伍,提升环卫服务水平,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6人。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无户籍限制;

  (二)年龄男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社保符合退休要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驾驶员岗位学历需初中及以上,其他岗位无学历要求;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垃圾清运岗位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岗位需持有A2驾照,有驾驶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附件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用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御桥巷1号,区城管局二楼)。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暂住证、驾驶证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编外用工报名表》1份(附件2),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办公室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润州区政府网站(http://www.runzho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在一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区城管局咨询电话:0511—85622061;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办公室咨询电话:0511-86101900;区人社局监督投诉电话:0511-81988320。此公告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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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编外用工招聘岗位表

  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编外用工报名表

  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0年12月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