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2 09:29:06在线客服:

  2020年12月02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编发〔2012〕5号)、《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北海市银海区机关事业单位控制数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北银编〔2020〕6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优化教职工配备,经研究决定使用100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招聘后勤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5.身体健康;

  6.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2002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卫生保洁员、炊事员、生活管理员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2002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

  7.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卫生保洁、炊事岗位人员为初中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详见《2020年度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5.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和银海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的聘用控制数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1日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阅招聘信息。

  (二)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银海区教育局人事股202室(北海市银海区江苏路与湘潭路交汇处)。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报名时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居民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和相关资格的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由银海区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资格审查人员对报名人员按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当计划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30的,需要通过增加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四)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方面。

  3.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采取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人员在侯考室候考,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面试室,到休息室休息,成绩宣布后才能离开。

  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5.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进入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相同时,由银海区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考察前须提供岗位相关资格条件的证书。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由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银海区教育局组织,并统一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须当日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确定拟聘人选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区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核实,对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报送区委编委办、区财政局备案。

  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后勤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新招聘工作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3年。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得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招聘活动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提供2次核酸检测的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咨询电话: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0779-321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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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北海市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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