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8 15:09:20在线客服:

  2020年11月18日讯: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是培训厅、处级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新型高端智库。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干部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岗位年龄:序号01、02、03、04、05、06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序号07、08、09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fjdx.gov.cn/)、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上午8:00至2020年11月20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选择岗位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上午8:00至11月21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前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5.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均实行委托命题。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笔试注意事项

  (1)携带考试用具。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B铅笔、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2)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机构查询见附件1)。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递交《防控承诺书》。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于笔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有效性,经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同意后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同意后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5.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请关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fjdx.gov.cn/)。

  7.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两天17:00之前书面告知招聘单位。(内容: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签名:XXX)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在其他专业技术(非教师)岗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院教辅人员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61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350001

  联系人:官老师、褚老师

  电话:0591-22855391、22853619

  E-mail:zzrsc@fjdx.gov.cn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57217(机关纪委),0591-22853080(组织人事处)。本方案由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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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酸检测机构查询.docx

  2020年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2020年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岗位.docx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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