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昆山市招聘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5 08:20:04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在线客服:企业微信客服
2023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2023年事业单位考试《职测+综应》题库 2023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题库
2023年事业单位考试《时政轻松学》题库 2023年公务员考试《行测+申论》题库 2023年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综合知识》题库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11月05日讯:为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组织基本队伍建设,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质效,助力“两新”组织发展,受有关区镇“两新”党委(非公党委)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23名,其中:昆山开发区10名(8男2女),昆山高新区5名(3男2女),张浦镇2名,周市镇2名(1男1女),千灯镇4名(1男3不限)。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0年昆山市集中招聘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对象要求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组织纪律观念强;

  3.吃苦耐劳,作风扎实,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对党建工作具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党务知识,具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1月12日至2002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1月12日至2002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

  7.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专业不限;

  8.苏州大市户籍,部分户籍详细请看职位表,2020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报考者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为苏州大市范围的,不受户籍限制。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经具有苏州户籍,目前在苏州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是非苏州户籍的报名者。父母身边无子女,指父母双方都具有苏州户籍,子女是非苏州户籍的报名者,昆山户籍者优先;

  9.《岗位表》中对资格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前;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打印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kshr.cn/)。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11月12日09:00-2020年11月13日15:00(详见附件2《报名注意事项及操作提醒》)。

  4.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12日09:00-2020年11月14日15:00。

  5.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11月16日09:00-16: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改报(联系电话:0512-55137246),逾期作放弃处理。

  四、笔试、资格复审、人岗相适度测评和面试

  1.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详见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告,逾期作放弃处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其中有一定比例的党建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人岗相适度测评人员名单,不足1:5的,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人岗相适度测评。

  2.资格复审。进入人岗相适度测评人员必须在人岗相适度测评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人岗相适度测评,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人岗相适度测评资格。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详见附件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3.人岗相适度测评。人岗相识度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人岗相识度测评由专业考官及用人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对进入人岗相适度测评的人员进行评价。根据人岗相适度测评结果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的,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人员名单。

  4.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在资格复审后对外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政审的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考职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名单进行公示。各环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有关信息。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相同的,取人岗相适度测评成绩高者,笔试、面试、人岗相适度测评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和待遇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由招聘单位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委“两新”工委备案。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人员与区域党建工作站所在区镇签订劳动合同,市委“两新”工委和各区镇党(工)委负责指导,根据《昆山市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3.薪资待遇由各区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编外同类人员工资待遇确定,纳入全市“两新”组织党务干部专业化体系管理,享受绩效考评奖励和职业晋升激励。

  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测试以及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聘取资格。

  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八、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凡涉及资格复审、笔试、人岗相适度测评、面试等现场完成环节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配合测量体温,如违反规定或发现非绿码、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一律予以劝返。

  本简章由各招聘单位党群工作部(组织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2-55216895

  招考部门咨询电话:

  昆山开发区:0512-50197538

  昆山高新区:0512-57570991

  张浦镇:0512-57449158

  周市镇:0512-57623692

  千灯镇:0512-57461163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点击下载>>>

  2020年昆山市招聘区域党建工作站专职党务工作者职位表.xls

  报名注意事项及操作提醒.docx

  资格复审注意事项.docx

  昆山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昆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张浦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周市镇党群工作局

  千灯镇党群工作局

  2020年11月4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时政轻松学》重要会议文件讲话
2023.12.22《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试题及答案2023.12.20《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要试题及答案
2023.12.12《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要试题及答案2023.11.30《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试题及答案
2023.11.27《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重要试题及答案2023.11.17《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重要试题及
2023.11.16《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重要试题及答案2023.11.15《在美国友好团体联合欢迎宴会上的演讲》重要试题及答
2023.11.15《中美元首会晤》重要试题及答案2023.10.30《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重要试题及答案
2023.10.18《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重要试题及答案2023.08.24 《在中非领导人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重要试题及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