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引航、船舶检验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4 16:31:57在线客服:

  2020年11月04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广西引航、船舶检验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单位实际,现就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引航、船舶检验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直属各引航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北海、钦州、防城港引航站,是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的相当副处级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外国籍船舶及申请引航的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各单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北海引航站:北海市北部湾东路14号,0779-3922250、3922381;电子邮箱:1bhyhz0779@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钦州引航站: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景三街海富中心11楼,0777-3888609、3888722;电子邮箱:qzp.plst@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华路5号,0770-6109801、6109829;电子邮箱:fcgyhzrs@163.com。

  (二)直属各船舶检验中心

  自治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贵港、北海船舶检验中心,是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的相当副处级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实施管辖区域内的船舶及船用产品、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检验工作,负责辖区渔船法定检验行业指导工作。

  各单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南宁市淡村路3-1号,0771-4834550、4858669;电子邮箱:nncjgz@163.com。

  自治区柳州船舶检验中心:柳州市弯塘路12号,0772-2802038、2834702;电子邮箱:lzcbjyjzgk@163.com。

  自治区桂林船舶检验中心:桂林市秀峰区中安路8号,0773-3837950、3675856;电子邮箱:glcja@163.com。

  自治区梧州船舶检验中心:梧州市长洲区龙海一路2号,0774-2836018、18007744616;电子邮箱:wzcbjyzxzgk@163.com。

  自治区贵港船舶检验中心:贵港市港北区北苑街782号,0775-4569213、4206061;电子邮箱:ggcjzgk@163.com。

  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北海市海城区鸿正路10号,0779-3153719、3153738;电子邮箱:bhcjzxzgk@163.com。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0名,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将拿出部分岗位招聘专项高校毕业生(专项高校毕业生指: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2018年、2019年未落实就业的择业期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剩余岗位招聘不受此限。

  具体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要求详见《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引航、船舶检验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招聘岗位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时间计算至报名首日。

  四、信息发布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将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https://www.gxghj.cn)发布。

  (二)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至2020年11月20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以到所报考岗位单位现场报名为主(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区外确实无法到现场报名的,经电话咨询沟通后,可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各单位具体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见“单位简介”。

  3.报名要求: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引航、船舶检验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被解聘未满5年的;

  (6)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7)已聘用到港航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8)现役军人;

  (9)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及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

  六、考试及考核

  (一)笔试。

  1.按照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进行笔试,如达不到规定1:3比例,又确需招聘的岗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2.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具体地点、时间及准考证领取通知发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

  3.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科目合卷考试,总分值100分。不指定教材。

  4.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规定1:3比例,又确需招聘的岗位,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2.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如若遇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经审核同意并公布于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后,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如该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考场工作区域内公布,次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公布。

  (三)考核。

  1.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核人选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同时进入考核,由用人单位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单位党组织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3.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岗位匹配度、勤政廉政等情况。

  4.考核形式: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通过查阅档案以及直接听取或通过函调方式了解考核对象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等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根据了解到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5.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4)发现考生信息虚假或隐瞒的;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6.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经用人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考核合格人员。

  根据考核结果,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体检出现不合格(以医疗机构出具体检结果为准)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前述考核人选的确定方法等额递补,考核合格后按规定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符合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本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对部分特殊岗位,在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该期限内,不得调出或辞职。

  九、纪律与监督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11531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2115642、211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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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引航、船舶检验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汇总.xls

  2020年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引航、船舶检验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0年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引航、船舶检验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doc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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