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黔南州福泉市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窗口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2 10:58:38在线客服:

  2020年09月12日讯:为扎实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福泉市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窗口工作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组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福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胡永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樊启亮、杨策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杨艳同志为办公室工作员,负责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福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5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人员(2020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人员(2020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户籍地或生源地为福泉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两户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所聘人员服务期限以劳务派遣协议为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20年8月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不报名。

  (二)报名地点:福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马场坪工业园区乐岗路298号,联系电话0854—2220551、2220552)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到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本人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其他专业技术证照原件(如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应聘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面试及总成绩

  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考试和面试。考试时间拟定为2020年9月23日9:00—10:00,面试时间拟定为2020年9月25日9:00—10:00。如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按期组织考试,由福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另行发布考试相关事宜公告。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总人数2: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2:1比例的按报名人数调减该岗位招聘。

  (一)计算机操作考试:计算机办公软件基本操作测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三)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成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最终考试成绩将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意识形态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福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我州、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福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

  2.符合本《招聘简章》第四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予以递补一次。

  (二)聘用审批

  报考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贵州福润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润公司)签订《人才派遣劳务合同》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贵州福润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福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5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中共福泉市委办公室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村(居)“四化”建设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文书工资标准执行。工资总额由岗位报酬、绩效报酬、业绩奖惩三部分构成,岗位工资由基本报酬×岗位系数组成,随着累计工作年限增加逐年提高待遇等级。

  社保缴纳参照《福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2020年社会保险费征缴比例和征缴暂行基数的通知》(福社保通﹝2019﹞30号)执行,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福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十五、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福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研究确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2220551/2220552(福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2215317(福泉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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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泉市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窗口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doc

  福泉市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窗口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福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组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福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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