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临沂平邑县“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8 11:25:09在线客服:

  2020年09月08日讯: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市吸引集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鲁创新创业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平邑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平邑县县直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岗位合并引进20名。

  (二)引进范围

  1、派遣期内(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未就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见附件1,含校区,不含分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学科(见附件2,含校区,不含分校)所含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在山东省外就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见附件1,含校区,不含分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见附件2,含校区,不含分校)中“一流学科”所含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年龄40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进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9月8日—9月15日

  报名电子邮箱:pyxsylyj@163.com

  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写《2020年平邑县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2020年平邑县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报名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即可),诚信承诺书(附件5,手写版),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须为JPG或PDF格式)以附件的形式,压缩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压缩包文件、附件表格和其它报名材料均以“姓名+材料名称”格式命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线上方式。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公布或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前20名确定为考察引进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考察引进人选。

  (四)考察

  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函调、实地、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引进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引进期间的表现,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引进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考察过程中,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依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综合类高校毕业生聘用到县直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岗位工作;师范类高校毕业生聘用到县直高中或中学任教;卫生类高校毕业生聘用到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对于公立医院确定的聘用人员按照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表现优秀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优先提拔使用,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优先推荐作为“两代表一委员”和“第一书记”、“干部下基层”等基层挂职锻炼项目人选,并享受相应待遇。聘用人员首次职称聘任不受单位岗位数量限制。

  四、其他事项

  1、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岗位报考数量和考生综合素养,可适当调整部分岗位人员录用数量,不再另行组织招聘,不再发布公告。

  3、本公告由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9-4283546,0539-4211321

  附件: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42所)

  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科名单(98所)

  3、2020年平邑县“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报名表

  4、2020年平邑县“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报名汇总表

  5、诚信承诺书(需手写)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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