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0-09-02 16:45:13在线客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09月02日讯:三亚市投资服务中心是隶属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副处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政府投资信息和政策收集、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等工作。三亚市价格监测中心是隶属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正科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三亚市农副产品价格、工业品价格、服务收费价格、市场总体价格动态进行定点采集、核实、汇总上报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0日至2002年9月9日期间出生);

  7.此次招聘高校毕业生范围为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18、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贫困家庭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8.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及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详见《三亚市投资服务中心、三亚市价格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公告通过海招网(https://www.contacthainan.gov.cn)、三亚市人民政府(http://www.sanya.gov.cn)、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sanya.gov.cn)网站和“三亚市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sy_fgw)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在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三亚市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公示时间:2020年9月3日—9月9日。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9时—9月16日17时。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登录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招聘全程中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4.报名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610。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

  5.报名材料: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7)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名后上传(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市投资服务中心、三亚市价格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及填写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笔试以实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兼有公共基础科目内容。

  (3)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综合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4)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入围应聘人员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2.考察。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六、其他

  本公告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咨询电话:0898―8868121788281368

  联系人:白放邬思勇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5:30—17:30,节假日不休息。

  监督电话:0898―8827242588259170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0,0898-66755313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月川中路2号(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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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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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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