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海口市统计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发布时间:2020-08-25 09:27:42在线客服:

  2020年08月25日讯:海口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为海口市统计局下属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报市人社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单位拟向海口市范围内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专业技术岗1名。被聘用者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海口市。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海口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附表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市统计局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从2020年8月25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信息公布时限为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2020年海口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上午9:00至2020年9月7日17:00。

  3.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94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不超过2MB):

  1)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

  2)填写完整的《海口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见附近2,需本人亲笔签名);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

  5)学历、学位证书;

  6)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7)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8)属于在编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9)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10)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5、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专业参考目录、招考岗位表等,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报名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不按要求提供不予以受理。参加面试之前,需补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6.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

  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统计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6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市统计局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市统计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统计局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应聘人员有特殊体检要求的招聘岗位,应当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材料复审已经在面试前进行)。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市统计局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市统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行政办公区5号楼二楼海口市统计局办公室2034室。

  咨询电话:0898-6872195068723761

  联系人:宋全生、刘刚虎

  技术支持:0898-66738761、66755313

  监督电话:0898-68722189

  点击下载>>>海口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公开招聘附件.doc

  1.海口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海口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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