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嘉兴嘉善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1 10:27:51在线客服:

  2020年08月21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嘉善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9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笔试科目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嘉善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素养;工作学习综合表现良好,工作期间无医疗事故发生。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取得学历、有关资格证书及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定向培养的农村社区医生限报其本人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就业单位。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嘉善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602399/index.html)公布,请注意关注。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委托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嘉善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一号会议室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嘉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岗位还须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一般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2.领取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领取时间:2019年9月8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00

  领取地点:嘉善县卫生健康局三楼组织人事科。

  3.笔试。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及相应专业基本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上午9:00-10:3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自动淘汰。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不到核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5.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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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考核。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与学位的、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被聘用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嘉善县中医医院、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嘉善县妇幼保健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其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嘉兴“健康码”或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一)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1.“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可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2.“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3.“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4.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嘉善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73-84235010)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二)有以下情形的,将影响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1.按以上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无法提供的,不得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3.入场时“健康码”为绿码但测量体温37.3℃以上的,或考试中出现相关症状影响他人考试的,受控安排到特殊考场考试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其他要求

  1.考生应当如实申报报名、笔试、面试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报名、笔试、面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报名点或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报名点或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报名、笔试、面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报名、笔试、面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3.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报名、笔试、面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四、其它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卫生健康局解释。咨询电话:0573-84235010。

  附件下载\

  2020年嘉善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嘉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

  嘉善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0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