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聊城市光明眼科医院招聘高级岗位、双一流 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2 15:41:55在线客服:

  2020年08月12日讯: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0年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适应岗位需求和医院发展的人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4年8月18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岗位适当放宽年龄;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岗位须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详细名单见附件3)

  (八)此次人才引进为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可以应聘。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8月18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附件2。

  四、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27日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聊城市星光大厦7楼709室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现场资格审查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聊城市光明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4);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5);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份;

  (4)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5)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并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执业证书、最高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部分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五、考核方法

  聊城市光明眼科医院(聊城市光明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级岗位、“双一流”高校毕业生采取直接考核答辩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合格的全部进入考核答辩范围,考核答辩由医院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考核答辩成绩即为总成绩。

  考核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核答辩成绩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由医院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医德医风、廉洁行医等方面情况,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由医院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聘用

  考察及其他资格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聊城市供销合作社、聊城市光明眼科医院官方网站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署名直接向医院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核、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可咨询电话:0635—8902098。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5-8211176。

  点击下载>>>

  2020年聊城市光明眼科医院高级岗位需求信息表.doc

  大学毕业生需求信息.doc

  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诚信承诺书.docx

  双一流高校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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