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第二批招录应届毕业生补充公告(北京)

发布时间:2020-08-11 15:02:52在线客服:

  2020年08月11日讯:为顺利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公开招录应届毕业生工作,确保考生顺利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详见中国农业人才网《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0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公告》

  三、提交材料及有关要求

  提交个人简历(含研究的方向、专业特长、业绩成果、社会实践等)、在校成绩单及学校出具的统招统分证明、英语六级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论著(封面及论文页)、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等相关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wjzxrsc@163.com,邮件名称:报考人姓名+岗位名称。同时将上述纸质材料邮寄至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人事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邮编:100125。

  应聘者应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提供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及考试人选确定

  (一)招聘方式

  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国际组织处、澜湄农业合作中心、中德农业中心岗位含英语口试成绩20%)。

  同时,考试时还将进行英语翻译水平测试和职业倾向测试,此测试不计入综合成绩,将作为考察期间参考因素。具体参加考试人员、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网站(http://www.fecc.agri.cn)。

  (二)考试人选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1:20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参照公务员体检的标准进行体检,中心派专人对体检对象进行全程监督。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外经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并且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七、正式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录用手续。

  八、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一)考生报名后,请及时关注中国农业人才网、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网了解有关笔试、面试相关信息。

  (二)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请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如有变化考生应及时告知我中心,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招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随着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我中心将随时调整笔试、面试有关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网站相关信息(http://www.fecc.agri.cn)。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10-5919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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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报名表.docx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招聘岗位.docx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2020年8月10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