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30 17:32:48在线客服:

  2020年07月30日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

  (一)岗位和人数

  1.新闻采访部记者3人;

  2.图书资料编辑部编辑2人;

  3.电教视频摄制部编辑2人;

  4.融媒体传播部编辑4人;

  5.综合人事管理部工作人员1人。

  (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7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4.符合岗位要求,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公开招聘职务的情形。

  四、招聘步骤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报名所需材料和报名方式

  1.报名所需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作品(报考需提供作品的岗位)、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原件或复印件。

  (4)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复印件。提供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在2020年8月18日前,将材料邮寄至南宁市锦春路20号办公大楼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邮编:530022

  联系人:农青静郭晶

  联系电话:0771-5886582

  (二)资格审查

  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将在收到报名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通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和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20日为资格审查时间。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知识文化水平、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9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实操考试

  D3岗位报考人员除笔试外,还需进行实操考试。主要考察相关应用软件的实际操作能力。实操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实操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D3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与实操考试按4:6的比例折算成绩。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计分(D3岗位总成绩按笔试和实操考试成绩的总分加面试成绩计分)。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在广西纪检监察网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其岗位职责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2.待遇:底薪+绩效工资+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及有关情况说明

  (一)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要调整所报岗位,需在报名截止前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二)本次公开招聘将电话和短信通知笔试、面试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访问广西纪检监察网查看公开招聘有关信息。

  (三)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需提供有关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绘画设计作品等材料的原件供查验。

  (四)报考者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相关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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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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