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德州乐陵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9 14:23:54在线客服:

  2020年07月09日讯:为进一步激发我市高学历青年参军入伍积极性,助力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计划征集45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具备应征入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应在18至24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具有乐陵户籍;

  (六)限男性。

  二、征集程序

  (一)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

  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须于7月22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s://www.gfbzb.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到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登记确认。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完成“全国征兵网”报名的应征人员于7月16日至7月23日前携带《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到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现场报名。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待发放后提交审核)。乐陵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与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专人负责对应征人员提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工作由乐陵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于7月30日前完成。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乐陵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相关要求执行。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应征人员的年龄、户籍、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表现。

  最终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双合格人数达不到征集计划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征集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双合格人员于2020年8月3日—4日到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为保证征集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20年8月5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笔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征人员中,按征集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被征集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征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征集计划,等额确定拟征集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网址:www.sdllrc.cn)进行公示。

  (五)档案审查

  考试结束后,进入拟征集范围的人员需于8月17日前向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档案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征集资格。因自动放弃或档案审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组织公示

  对拟征集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征集的继续保留征集资格;影响征集并查实的,取消征集资格。

  (七)审批定兵

  乐陵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将通过公示人员纳入定兵范围,依据《山东省征兵工作定兵工作规范》,结合体检情况、军兵种要求和个人意愿,优先审批定兵。

  (八)签订协议

  乐陵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拟征集人员签订延期聘用协议,暂不办理聘用手续。

  三、不再聘用被征集人员的情形

  (一)在部队服役期间转改士官、考入军校或直接提升为军官的;

  (二)服役期间受到刑事处罚或被退兵处理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诫对象的;

  (四)退伍后未按规定到市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的;

  (五)达到国家供养终身条件的;

  (六)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聘用的。

  四、聘用程序

  (一)报到

  拟征集人员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后,一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签订的延期聘用协议分别到乐陵市人民武装部、乐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乐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入伍期间档案并参照转业士官安置办法量化赋分。

  (二)办理聘用手续

  市委编办根据单位空编情况和用人需求,结合年度编制使用计划,按照当年实际退役士兵回乐人数,分综合、教育、卫生三类岗位,确定专项聘用单位。拟征集人员报到后,根据选岗顺序依次选岗。选岗顺序由乐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参照转业士官安置办法量化赋分确定,分数相同的依据入伍前征集考试成绩确定。选岗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教育、卫生岗位对相应资格证书有要求的,聘用人员应当持有或在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五、其他

  1、有关征集事项将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dllrc.cn/)公布。征集期间,应征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该网站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征集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征集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贯穿整个过程,对有违反征集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及填报虚假信息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征集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征集资格。

  4、被征集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入伍服役的,取消征集资格。

  咨询电话:0534-62211466990122

  乐陵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乐陵市委组织部

  中共乐陵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7月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