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8 07:49:31在线客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07月08日讯:一、机构简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直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化建设组织与管理、政策研究数据信息服务与保障、中心品牌塑造与成果宣介等工作。包括编辑报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内部研究成果,整合管理各类数据信息资料,组织管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化建设,开展智库信息交流和研究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课题研究等。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信息中心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是:智库信息化研究与建设管理岗1名、大数据开发与研究管理岗1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中共党员;3.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二)具体岗位条件

  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部门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其它报考条件
1 研究二处 智库信息化研究与建设管理岗 1 博士研究生 经济学 1.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背景。                                     
2.有项目管理或主持研究课题的经历。                                    
2 数据信息处 大数据开发与研究管理岗 1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 1.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背景。                                          
2.有独立承担大数据开发项目或主持大数据研究课题的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填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以“应聘岗位+最高学历学校专业+姓名”命名文件后,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drcinfo@drc.gov.cn邮箱,报名日期截止至7月21日。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二)资格初审

  信息中心将于7月下旬结合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资格初审,以电话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100分,成绩不低于60分方有资格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不满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其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于面试当天现场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在职人员须提交加盖现单位公章的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和同意报考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现职务级别、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学位和简历情况),并明确是否同意报考。

  (3)身份证和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6)本人代表作2篇。

  缺少上述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不能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

  (四)考察与录用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由高到低,按照聘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组织考察。信息中心派出人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深入考察和档案审核。

  3.体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由信息中心安排统一体检。体检程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体检程序、标准执行。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选。

  5.确定聘用人选。信息中心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无合适人选暂时空缺。

  6.公示。按规定对信息中心主任办公会决定拟聘用的人选进行公示。

  7.聘任。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试用

  拟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贤强、高旭

  联系邮箱:drcinfo@drc.gov.cn

  联系传真:010-65270099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5号

  联系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

  附件下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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