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绍兴诸暨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1 15:00:59在线客服:

  2020年07月01日讯:为满足我院卫生健康工作需要,根据《诸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市委办〔2015〕100号)、《诸暨市医共体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的若干意见》(诸卫发〔2019〕63号)、《2020年诸暨市卫健局关于明确局属卫生健康单位自主招聘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诸暨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为编外合同制护士5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及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护理学专业;

  4.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在注册有效期内。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已在本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入编不满五年的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5.本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离职不到半年的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此次招聘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2.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明、执业证等岗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及一寸彩照一张至诸暨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牌头镇光明路12号,联系电话:87050512,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报名及考试时请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诸暨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和内容:采用笔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分为公共知识部分(占30分)和专业知识部分(占70分),分别计分,并计总分。公共知识部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等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为医学、护理知识。

  2.考试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四)入围资格确定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如出现考生笔试总分并列的情况,按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者确定入围人员。出现专业知识部分成绩并列的情况进行再次笔试,再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当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数时,差额1人确定入围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检。

  (五)组织体检与考察

  组织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在应聘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我院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束一年内如有同岗人员辞职或辞退的,从本次招聘笔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选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网发布招聘公告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网址:(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52629/index.html)

  2.诸暨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全程发布本院公开招聘全过程信息。网址:(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52751/index.html)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建室书面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5-8705119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出现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弄虚作假、编造个人信息,伪造、涂改证件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均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诸暨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7月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