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襄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题 276名 7月6日起报名

发布时间:2020-06-29 15:40:53在线客服:

  《2020年襄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76人)》已于2020年6月29日发布,为帮助考生了解考试详情,事业单位招聘网把2020年襄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

2020年襄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
2020年襄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7: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0年襄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费:每人每科50元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020年襄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本次襄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6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0年襄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0年襄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2.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2020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3)。

  3.《岗位表》中未列出的招聘单位,其招聘公告见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网站。

2020年襄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7月6日9:00至7月11日12:00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2日17:00

  领取准考证时间:7月27日9:00至8月1日9:00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8月1日至8月2日举行,笔试采取按考试类别、分时段错峰举行,具体日期和地点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信息

2020年襄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内容:

  笔试课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

  特别说明: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

  3、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8月1日至8月2日举行,笔试采取按考试类别、分时段错峰举行,具体日期和地点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信息

  考试大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历年湖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解析汇总

  笔试资料推荐:

  2020年襄阳市事业单位考试权威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备考专用资料:2020年湖北省事业编考试备考专用资料

  4、面试注意事项: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讲课、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面试资料:2020年襄阳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权威资料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