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惠州市惠城区专项招聘区直公办学校编内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9 08:48:08在线客服:

  2020年06月29日讯: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和《推进2020年扩大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教毕﹝2020﹞6号)精神,根据我区公办中小学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安排专项招聘,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聘编内教师,统一安排到区直属公办小学。现就有关专项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要求,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全国各地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一)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8届、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即在2020年6月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根据粤教毕﹝2020﹞6号文精神,暂缓就业有效期延长至12月31日,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满18周岁,并在30周岁以下。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招聘人数共70人,具体岗位详见《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2020年专项招聘区直公办学校编内教师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初选,以及面试+考察的招聘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三)发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四)对初审通过者进行初选;

  (五)发布初选通过人员名单;

  (六)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七)面试(试讲、综合能力测试);

  (八)公布面试成绩;

  (九)体检;

  (十)考察;

  (十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十二)办理聘用等手续。

  六、待遇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名、资格审核及发布通知

  (一)发布公告

  1.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6月24日;

  2.发布公告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普通高校。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上午8:30至7月13日下午5:30。

  2.报名流程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cq.gov.cn)。

  操作说明:登录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最新公告栏”,找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2020年专项招聘区直公办学校编内教师公告》,在附件中点击进入“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2020年专项招聘区直公办学校编内教师招聘系统”,按系统操作要求填写并打印《惠城区2020年专项招聘区直公办学校编内教师资格审查表》,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需在报名系统中同时上传5分钟自我推荐视频,有关要求如下:

  ①自我推荐视频内容为:本人个性特长、大学期间的学习情况及综合表现、对教育教学理念的理解。

  ②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透露应聘者姓名、所在地区(含户籍、籍贯)及家庭情况的画面、语音及文字等信息。

  ③视频中必须有出现应聘者本人的全身镜头。

  ④视频图像、声音清晰,时长5分钟,格式为MP4,大小压缩在100M以内;视频文件命名为“应聘学科+姓名”。

  ⑤不按照以上①②③④要求提交的视频文件,为无效报名资料,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发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根据网上报考资料,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发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四)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初选

  组织评委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所提交的“5分钟自我推荐视频”进行评分,评定每一个应聘者的成绩。

  (五)发布初选通过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者“5分钟自我推荐视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并发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六)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审核报考资料、核验原件,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发放《准考证》等。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惠州学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

  3.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的资料(凡有材料弄虚作假者和证件不齐者一律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惠城区2020年专项招聘区直公办学校编内教师资格审查表》,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一式一份(交原件)。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即7月13日下午5:30前)打印《惠城区2020年专项招聘区直公办编内教学校师资格审查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一式一份(交原件)。

  (3)大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相片2张,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应聘岗位及职位代码,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验证人员(贴准考证)。

  (4)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5)毕业证、学位证(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不是《教师资格证》,不能算是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其中: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含2018年毕业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如果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交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若是入围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一年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7)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8届、2019届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8)完整的学业成绩单(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

  八、面试及相关安排

  面试含试讲、综合能力测试等环节。

  试讲、综合能力测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总成绩=试讲成绩×5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

  面试安排如下:

  (一)时间:另行公告。

  (二)地点:惠州学院。

  (三)食宿及交通安排: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的考生食宿由区政府统一安排在君豪大酒店,免费食宿;来惠往返交通费(汽车、硬卧)全额报销(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四)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九、体检

  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发布体检公告。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十、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十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编制、报到、聘用等手续。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防控办6月15日明电“对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的人员应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行史的人员要纳入社区健康管理,抵粤当日进行核酸检测,并视情况实行居家隔离”的规定,来惠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应聘者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并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规定做好核酸检测。

  (二)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如有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则按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及空缺岗位数依次递补。

  (四)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报考人员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五)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六)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并签订服务合同,且3年内不得辞职(法律法规等有规定的情况外)。

  (八)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30天内未能配合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九)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十)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本公告由惠城区2020年专项招聘区直公办学校编内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406、2677403。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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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专项招聘区直公办学校编内教师职位表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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