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聊城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莘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及县属国有企业招聘(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9 10:23:15在线客服:

  2020年06月19日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国有企业招聘行为的意见》(莘人社字[2020]2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聊城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莘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及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9日09:00-6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6月19日11:00-6月22日11:00

  报名网址:莘县人民政府网(www.sdsx.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6月19日11:00—6月22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可进行初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9日11:00-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7月2日14:30—7月5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20年聊城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莘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及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选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或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可减免考务费,不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4日上午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社局北二楼205室确认,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予以调整。

  应聘人员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整个招聘期间务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7月5日上午9:00—11:30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因疫情防控需要对笔试时间做出调整,将及时在莘县人民政府网和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

  (二)资格审查

  聊城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莘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及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选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通过莘县人民政府网、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莘县人民政府网、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莘县人民政府网、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除选聘人员外,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三年。应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首先依法解除与所在单位的人事关系,再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制度执行。

  七、其他

  此简章由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73212977310128

  监督电话:0635-7322148

  附件1.《2020年聊城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莘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0年聊城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莘县经济合作中心及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莘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