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理工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0 08:17:06在线客服:

  2020年06月10日讯: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以理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为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首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文明校园。学校现有26个学院,20个校级研究院。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省级一流学科。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历史学、教育学等9个学科门类,已逐步形成以理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目前,拥有69个本科招生专业,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4000余人,在学研究生3700余人。学校设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山东工程技术研究院设在我校,拥有17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检测研发公共服务基地、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重点实验室、5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工程实验室。学校主动对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联合设立了110余个科技研发和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荣获“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突出贡献高校”,成为山东省重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

  4.教师、辅助、行政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9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9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6.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sdut.edu.cn)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8:00—2020年6月23日18:00。

  报名方式:

  (1)符合教师、辅助、行政管理岗位需求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理工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newmember.sdut.edu.cn/rserqi/sys/zpglxt/login/index.do),选择相应报名岗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及时关注招聘平台发送的消息。上述招聘岗位的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理工大学人才招聘平台或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hch.sdut.edu.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2)符合辅导员岗位需求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理工大学辅导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outhlab.sdut.edu.cn/recruit/index.php),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同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应聘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sdlgdxxsc@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岗位类别”命名(如:王某+辅导员1)。若应聘人员在辅导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的个人信息与邮件内填报的个人信息不一致,以报名系统内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为准进行审查。未在辅导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提交信息的视为报名无效。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运动员证书、相应资格证书、研究方向证明、身份证等扫描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无单位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6)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除提交材料(1)—(5)外,还须提交《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3),《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4)。其中,主要学生干部的条件为: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曾担任校(院)团委(团总支)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及以上团干部职务,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或在本科期间曾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职务,且任职满一届(不少于10个月)。

  (7)应聘辅助2岗位和教师2、教师3岗位的,除提交材料(1)—(5)外,还须提交《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3)。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后续通知公告。

  1.笔试

  (1)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辅助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行政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规定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效果等综合素质。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专家面谈、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敬业精神、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辅助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专家面谈、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行政管理岗位面试采取专家面谈、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公共管理能力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面试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3)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杨老师

  人力资源处联系电话:0533-2781219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docx

  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应聘辅导员岗位报名表.docx

  附件4: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docx

  山东理工大学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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