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宜宾市面向农民工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1 12:22:18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在线客服:企业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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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05月21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民工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关心关爱全市农民工,经研究,决定从我市农民工中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宜宾市农民工(宜宾市范围内农村户籍,且在宜宾市内市外务工6个月及以上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自觉服从各级党委的领导。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工作经验较丰富,实绩业绩突出。

  4.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具有高级技师技能证书;(4)中省“两代表一委员”。

  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4.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5.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农民工考试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宜宾市2020年面向农民工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开考比例

  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四、网上报名及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地址:“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10:00至2020年6月12日17:00截止。

  (一)网上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考试报名界面,按网络提示,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15—20kb)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020年6月12日17:00网络报名截止后,考生报名相关信息和照片均不能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核(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区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未通过者,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审查工作由所属区县人社部门具体负责。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通过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区县人社部门咨询。

  (三)打印报名信息表

  报考者须在填报信息并网上审查通过后及时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2020年面向农民工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考信息表的,后果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者,请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逾期不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实绩考核和面试。本次招聘不收取笔试、面试费。

  (一)笔试和实绩考核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农村工作方针政策、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等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适时调整,具体时间拟于6月中下旬另行公告。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2.实绩考核

  (1)实绩考核实行量化计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15分。

  a.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按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等表彰层次,分别计15分、12分、9分、6分。以最高等级计分一次。

  b.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分别计12分、9分、6分;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的,分别计9分、6分、3分。以最高等级计分一次,同时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证书的不累计。

  c.现任或曾担任中、省、市、区县“两代表一委员”的,分别计15分、12分、9分、6分。以最高等级计分一次。

  d.对“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按国家、省现行享受加分政策规定计分。以同类项目最高加分计分一次。

  (2)符合上述实绩考核计分条件的报考者,务于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将以下材料递交到报考单位所属的区县人社部门。

  a.“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考生报考信息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区县以上团委(或人社、教育、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附件3)、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考生报考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其他人员须提供《考生报考信息表》和本人有关奖励证书(文件等)、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实绩考核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含享受定向招考、考核招聘等相关政策)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经报考单位所属区县人社部门审核合格,在相关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公共知识》成绩+实绩考核计分。

  4.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具体时间另行公告),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交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一楼办事大厅)查分,逾期不受理(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针对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意愿素质、智能素质、人格素质和知识素质等方面。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由各区县人社部门具体负责,有关事项将在相关网站上及时公告。

  1.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面试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未参加笔试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有效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有关奖励证书(文件)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材料原件)。

  (5)户籍地村(社区)或用工单位出具的6个月及以上务工证明原件1份。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区县人社部门确定的递补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笔试总成绩、《公共知识》成绩、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且成绩有效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区县人社部门按照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乡镇及区县人社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区县人社部门按照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区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区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区县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市、区县纪委监委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本公告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社部门负责解释。

  十、其他事项及咨询电话

  (一)报考区县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

  (二)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

  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830—6667009、0830—2594157、18688167516

  网上技术服务QQ号:296486330、274871438、465673831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0831—8247722、8247733

  (三)有关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831—5103735

  (四)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或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五)笔试报名、打印准考证网站

  “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

  (六)温馨提示

  1.本次招聘可能会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因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2.请报考者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

  3.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务必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要求“职称、职(执)业资格证”“奖励证书(文件)”等的,报考者可在“资格证书”“表彰奖励”等栏详细说明。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曾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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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宜宾市面向农民工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020年宜宾市面向农民工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绩考核申请表.doc

  2020年宜宾市面向农民工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证明材料.doc

  报考区县岗位条件咨询电话.docx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0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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