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8 09:49:16在线客服:

  2020年05月18日讯:为深入推进绍兴市柯桥区教体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及教体系统的实际需求,经研究,现将2020年绍兴市柯桥区教体系统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计划

  招聘数量114名(其中报备员额制28名),计划如下:

  1.普高(4名):英语1名,历史1名,政治1名,音乐1名。

  2.职高(11名):

  (1)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1名;

  (2)专业课教师:焊接、会计、旅游、国际商务、计算机各1名。

  (3)实训指导教师:会计、烹饪(西餐方向)各1名。

  3.初中(5名):语文1名、社会2名、美术1名、信息1名。

  4.小学(55名):语文17名(其中兴海小学男教师特需岗位1名)、数学8名、低段包班17名、英语4名、科学1名、音乐3名、美术(书法)1名、体育2名、信息2名。

  5.幼儿教育(37名):事业编制9名,报备员额制28名(其中5名报备员额制为幼儿卫生保健教师)。

  6.特殊教育(2名)。

  各段、学科招聘计划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和报名情况调整。

  三、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非专业课)、初中、小学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2)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以及原“211”工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师范类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其中,报考普高、职高(非专业课)、初中岗位的,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

  (4)已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职业高中实训指导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大专毕业生,且获得省级技能大赛(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部门两家以上联合组织)二等奖及以上荣誉或获得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及以上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含事业编制教师和报备员额制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学类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2)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以及原“211”工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2年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其中,报考卫生保健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护理及相关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护理及相关医学专业大专毕业生且已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证或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特殊教育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或康复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已取得小学(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或康复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考的其余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其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聘条件中不限定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职业高中专业课和实训指导教师可放宽至聘用后2年内取得,未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招聘条件中限定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的,可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执行,相应资格证取得时间延迟至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4.报考幼儿卫生保健教师岗位中限定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的,可按《通知》文件精神执行,相应资格证取得时间延迟至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能按时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5.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5月16日(星期六)9时到5月28日(星期四)17时。

  网址:http://www.kq.gov.cn/col/col1496556/(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柯桥区教育体育局)。

  报考人员在2020年柯桥区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还须上传个人简历及相关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及一寸照(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1MB以内,素颜,淡蓝色背景)。

  (2)《2020年绍兴市柯桥区学校新教师招考报名登记表》。

  (3)学历证明(研究生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可提供学籍证明(由所在高校出具或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师范类专业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应提交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如报名时尚未完全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个人承诺书(现场确认时提交)进行报名,未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2021年起,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教师招聘岗位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6)附加分证明。

  (7)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它证明,如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等。如报名时尚未完全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可凭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承诺书(现场确认时提交)进行报名,未能按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8)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不对口的,还须提供已取得的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如尚未完全取得的,对照上述(5)提供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要求扫描成图片(缩小),统一编辑入一份WORD页面中再上传。

  注意: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如实填报信息并按系统提示逐项填写。报名资料上传不全的、报考志愿不填的,不予参加现场确认。

  2.岗位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设立山区及偏远学校特需岗位1名,可以根据报名条件兼报)。每个岗位报名数原则上不低于1:3,若应聘人数低于1:3,核减该招聘岗位的计划数,该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可调整到其他紧缺岗位。对于已报考但要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允许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1:2。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要求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柯桥区教育体育局”上另行公告。

  现场确认时缴纳参加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相关费用,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按要求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因高校未下发、个人遗失或已与其它单位签约等原因暂不能提供的,考生可提供相关说明并凭在2020年8月20日前提供个人原始人事档案的承诺书进行现场确认,如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本人录用资格处理。

  现场确认时,审核考生附加分情况,具体附加分项目如下:①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加2分,校级综合一等(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加1分;②“双一流”学校(专业)以及原“211工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五大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竞赛省一等奖及以上的加3分;应聘职校实训指导教师,获全国技能大赛(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两家以上联合组织)前三名者分别加3分、2分、1分;③硕士研究生加2分,博士研究生加3分;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本科毕业报考幼儿教师者加1分;④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0.5分;⑤孤儿或低保户子女(有经民政部门当年度审核后提供的低保证)加2分。每项中的加分不重复计分,靠高计。①-④项附加分总分以3分为限。

  附加分截止时间规定:各项附加分截止时间为现场确认的最后日。附加分确定情况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柯桥区教育体育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最后总分。

  现场确认时,考生应严格按照区教体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考生均须提前通过支付宝、浙里办等平台申领“绍兴健康码”,并于现场确认前两日如实填报《考生健康申报表》,填报表格及提交方式另行公告,逾期未申报者视作放弃本次考试。

  (2)至现场确认前14天内来自境外和湖北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及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揭阳市等重点地区或途经重点地区来绍兴的考生以及其他非绍兴健康码“绿码”的考生,应按重点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提供到达绍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来自或途径境外和湖北的还需提供血清抗体IgM阴性证明),于现场确认前两天内到柯桥区指定新冠肺炎检测综合服务点进行核验检测证明并办理转码手续;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提前两日到以上指定综合服务点接受抽样检测,抽样后必须在服务点等候检测报告(约12小时左右),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来自或途径境外和湖北的考生检测费用免费)。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如不能转为“绿码”的,不能参加现场确认。

  (3)如为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应主动向柯桥区教育体育局报告,于现场确认前三天向柯桥区教育体育局提供治愈出院资料(感染者)或结束管控证明资料(密切接触者)、当地核酸和血清抗体IgM阴性证明(检测报告日期须在现场确认近一周内)。未经区教体局审核通过的考生不予参加现场确认。

  (4)考生如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或其他身体异常状况的,须提前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现场确认时随带检测证明备查。对于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5)其余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所需,另行公告。

  考生准考证领取时间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柯桥区教育体育局”另行公告。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及要求另行公告,笔试科目设置两块内容:

  一是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考试范围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及新课程理念等,根据中学(高中、初中)、小学(特教)和幼儿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该科目按50%计入总成绩﹝报考职校专业课及实训指导教师、音体美专业教师、幼儿卫生保健教师按40%计入总成绩;报考幼儿教师(含事业编制岗位和报备员额制岗位)按30%计入总成绩﹞。

  二是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考试范围为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和中小学、幼儿园相关学科教学知识。

  其中,报考职校专业课及实训教师、音体美专业教师、幼儿卫生保健教师测试专业技能,幼儿教师(含事业编制岗位和报备员额制岗位)加试专业技能。

  该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报考职校专业课及实训指导教师、音体美专业教师、幼儿卫生保健教师按60%计入总成绩;报考幼儿教师(含事业编制岗位和报备员额制岗位)的专业知识按30%、专业技能按40%计入总成绩﹞。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四)面试

  根据笔试(含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学科知识)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岗位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中,报考幼儿教育岗位(含事业编制岗位和报备员额制岗位)的考生,先按参加笔试(含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学科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岗位数的1:3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再按上述办法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面试内容着重考察教师专业素质情况(专业理论素养、语言表达水平、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五)体检、考察与聘用

  1.对象确定。先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100分+面试50分+附加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后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的,专业知识、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原始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否则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再在报考(含兼报)山区及偏远等学校特需岗位的所有对象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后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方法同上)。所有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人员在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网上公示。

  2.体检。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方式以审阅考生档案资料和就读学校了解为主,并将参加笔试与面试时的表现列入考察内容。

  4.聘用

  (1)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应聘对象作为2020年柯桥区新教师录用。2020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历届毕业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见习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取得正式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县委办〔2013〕9号文件精神及教师余缺和交流情况择岗分配,具体择岗学科与学校另行公布。新招录教师、分配在城区学校的教师,必须遵守《绍兴市柯桥区教师调配工作意见》(绍柯教体人〔2019〕87号)文件中的调动、支教要求。

  (3)自主择岗分二批:第一批面向全国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录用对象,第二批其他录用考生(山区及偏远学校特需岗位单独择岗)。录用对象根据推出的学校及学科岗位,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次序先后自主择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的,专业知识、技能成绩高者优先)。

  (4)对在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生的缺额人员,在面试合格对象中按招聘相应学科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择岗时出现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免费师范生根据国家规定录用,但必须报名参加小学或学前教育相应学科的考试,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参加统一择岗录取。

  六、招聘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新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和影响面大的工作,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体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招聘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进行,区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2.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各学校要统一思想,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规范顺畅。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参与,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及时报道,切实做到规范公开透明。

  3.严肃纪律。招聘工作由区教体局具体实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和区人社局负责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设立以下监督电话:区人社局0575-84126031,区教体局0575-84131531,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组0575-84122969、85598500。

  报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85686956、84126267、84126623、84126637,联系人:操老师、王老师、项老师、徐老师。

  报名技术咨询联系电话:84138227,联系人:冯老师。

  附件下载>>>

  2020年绍兴市柯桥区学校新教师招考报名登记表

  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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