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梅州市大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专职陪护人员公告(广东)

发布时间:2020-04-29 11:41:10在线客服:

  2020年04月29日讯: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梅市府办会函[2020]72号),经县政府批准,中共大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职陪护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和招聘岗位人数

  岗位职责是从事执纪审查看护等纪检监察辅助工作。招聘岗位人数详见《大埔县2020年中共大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招聘专职陪护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大局观念、团队精神;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且无明显疤痕,无纹身,能适应24小时倒班制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适合男性。

  (三)大专(含高职)以上文化程度,大埔县户籍。

  (四)年龄为20至35周岁(即1984年5月14日至2000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复退军人优先聘用。

  (六)本人及直系亲属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和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有关国家机关处罚、处理过的人员的不予考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8:30至5月13日17:30

  2.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mzdpzp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5月15日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采取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能力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者视频面试成绩。按本岗位考生分数高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县纪委监委三楼组织宣传室

  3.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系统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5)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6)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7)同版近期彩色免冠大1寸照片2张;

  (8)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大埔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或者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个人主动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公示结束30天后不再递补。

  (七)试用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且合格者,与大埔县纪委监委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属编制外临时用工性质。

  (八)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28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

  (九)其它未尽事宜及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中共大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5533908、0753-5555239。

  (三)本公告由中共大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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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大埔县中共大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招聘专职陪护人员职位表.xls

  中共大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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