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百色市田林县补充招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7 10:52:56在线客服:

  2020年04月27日讯:为保证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15名田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制聘用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所需条件;

  4.热爱社会事业,愿意从事住建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5.已就业并和相关部门签订劳动合同,由当地财政部门支付工资待遇的;

  6.不适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职位、范围、对象和要求

  本次补充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共15名,具体招聘职位、范围、对象和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布招聘方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方案

  在田林县人民政府网、县城范围内公共场所公布招聘方案(时间为:2020年4月26日—2020年4月30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4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田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办公室。

  3.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田林县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携带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计生证明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5月10日(星期日)

  2.面试地点:田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

  4.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着重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分数。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

  结构化面试试题委托上级人事考试部门命题。

  (四)体检

  1.体检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地点:田林县人民医院。

  2.体检要求:

  (1)招聘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组织体检部门联系市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复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同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考核时间:待定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进入考核人员将根据岗位应聘人员体检合格者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可从同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严格参照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将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在田林县电视台、县城范围内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工资1800元/月,同时享受年底同类人员绩效奖金。工资和绩效奖金由县财政全额拨付。

  (二)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劳动合同(含2个月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及业务能力达到用人单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报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续签订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核拨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再由用人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与应聘人员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面试命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四)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于律己。

  (五)招聘过程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776—7212818(县住建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田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776—7212302

  点击下载>>>1-2.docx

  1.田林县2020年补充公开招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制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 

  2.田林县2020年补充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

  3.补充招聘住建局聘用人员公告.doc

  田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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