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沈阳市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8家单位招聘临时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4 14:44:05在线客服:

  2020年04月24日讯:为了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为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档案馆等8家单位公开招聘89名临时性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性专业人员的身份性质

  是指不占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的派遣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计划

  共招聘89名临时性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具有辽阳市本地户口。

  5、相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此次招聘(需提供在校就读的相关证明。取得毕业证书后,再行相关派遗手续);

  7、相关证件必须在2020年4月24日之前取得。

  8、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明细见附件1。

  (三)不得报考条件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应聘报名时间、提供材料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5日到4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周六、周日正常接收网上报名材料)

  (二)应提供(上传)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只需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毕业证原件。

  3、报到证原件。

  4、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原件。

  5、电子版的二寸彩色免冠免镜照片一张。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流程如下)

  1、扫描招聘公告下方二维码(附件2)(2020年面向社会为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8家单位招聘临时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并将电子版照片插入到报名登记表照片处。

  2、报名者请将应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放置于同一个文件夹中,以压缩文档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pin2141674@163.com

  文件夹命名格式:用工单位+用工岗位+姓名(按附件1:岗位信息表所示内容填写)

  (提示:务必上传一张电子版照片于文件夹中,准考证备用)

  3、初审合格者,工作人员会在邮箱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并将本人所报考单位的微信群二维码发在邮箱内,请报名人员自行扫码加入,以便接收考试的相关信息。

  4、初审不合格者,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并指导。(请仔细填写联系电话)。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条件审核

  应聘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请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进入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需上交所有招聘材料原件,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进行现场复审。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应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国家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网上及群里通知。

  (三)体检、资格审查(政审)

  依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成绩,(权重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资格审查(政审)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政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告。

  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网上及群里通知。

  (四)公示、聘用

  公示拟聘用考生姓名、性别、考试成绩、报考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公示,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结束后,如因取消资格、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再依次递补,直至满足招聘计划人数。最终确定的聘用人员按用工单位要求的具体时间上岗。

  六、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由辽阳市劳动保障代理有限公司、辽阳市虹桥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人事代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临时性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后派遣上岗。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含在聘用期内)。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档案馆、市职业技术学院、市河东幼儿园、市机关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市回族幼儿园、市朝鲜族幼儿园各家用工单位负责。

  (二)临时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见附件1明细)

  招聘咨询电话:0419—2141674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对本次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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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临时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4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