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面向全球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3 15:22:15在线客服:

  2020年04月03日讯:洋浦经济开发区是邓小平同志亲自批示,国务院1992年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一个由外商成片开发、享受保税区政策的国家级开发区,是国家首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国家首批绿色园区。位于海南西北部洋浦半岛,三面环海,规划控制面积114.78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0万人。

  自设立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亲临洋浦视察指导,并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洋浦经济开发区是海南发展的一张独特的靓丽名片,蕴藏着深厚的发展潜力,孕育着重要的发展生机,可以做出一篇大文章、好文章,要在多年开发积累的基础上继续办好。在海南分步骤、分阶段建设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加快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进程新的重大历史机遇下,洋浦承担着自贸港建设先行区示范区、全省高质量发展增长极的重要使命,正在谋划打造先行先试自贸港政策的自贸港“样板间”。

  为适应洋浦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洋浦工委决定面向全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全球公开统一报名、分批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2.具体条件:

  (1)中级雇员及相关选调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初级雇员及相关选调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0年4月3日)

  1.招聘公告由组织部、人事局通过海南省“扬帆起航、‘海’纳百川”全球招聘平台统一发布。

  2.公告发布期按照平台要求,不少于7天。

  (二)公开报名(2020年4月3日至4月30日)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每个报名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报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等证书扫描件一并发送。

  咨询电话:0898-28836387 0898-28836072刘先生

  (仅限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报名邮箱:yprsrc@163.com(请按“应聘XX单位XX岗位+姓名”为邮件标题)

  (三)资格初审(2020年5月上旬)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报考资料的初审工作,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在相关平台上公开发布,并以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到本人。

  (四)资格复审(2020年5月上旬至5月底)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第三方对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招聘高端岗位按照1:3比例入围,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入围人员名单在相关平台上公开发布,并以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到人。

  (五)笔试(2020年6月上旬)

  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为本科的人员需要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同入围面试。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主要测试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申论,笔试成绩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报考招聘岗位属于高端人才招聘岗位、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者中级职称的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按照资格复审环节有关规定直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六)面试(2020年6月中旬)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成绩在相关平台上进行公布。

  (七)体检安排(2020年6月中旬)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体检费用列入专项招聘经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选择同级别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相关平台上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只限一次。

  (八)考察(2020年6月下旬)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是对入围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境外考生,委托第三方进行考察。

  (九)确定拟录用人选(2020年6月底)

  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工委批准后在相关平台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录用通知书,签订工作合同;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待调查清楚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发放录用通知书,签订工作合同。

  三、聘用人员待遇

  (一)明确试用期。依法签订工作合同,合同三年一签,合同期满择优续签。通过体制内选调方式进入的人员不规定试用期,采用其它方式进入的人员试用期三至六个月不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相应岗位,其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考核不合格的,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调整或依法解除合同。

  (二)明确薪酬待遇。新进体制内人员按照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新进的政府雇员按照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府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年薪制的招聘岗位,其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各为50%,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与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按年发放。

  (三)符合海南省人才认定标准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享受相应层级的人才待遇。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签订合同前,须本人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等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审核方能签订合同上岗。

  (二)凡参加面试且工作地在洋浦以外的人员,给予差旅(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其中:交通凭票据实报实销,住宿费用不超过350元/天)补贴,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人。

  (三)以选调方式报考的人员,录用后可以按原身份办理调动。

  五、招聘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纪工委:0898-28829015 陈先生

  组织部:0898-28836433 胡女士

  (仅限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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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端人才招聘岗位明细表.xlsx

  2020年洋浦经济开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岗位明细表.doc

  洋浦经济开发区面向全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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