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招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05 15:48:59在线客服:

  2020年03月05日讯:现招聘2名员工,负责协助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及相关事务性工作。

  一、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努力钻研业务,善于学习新思想、新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

  6.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大专或以上学历,法律、统计、中文、人力资源、劳动保障等相关专业;

  2.学习能力强,善于沟通,熟悉日常办公软件操作,打字速度60个字/分钟以上,有较好的速记和归纳能力;

  3.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有兴趣、有热情,工作态度认真扎实;

  4.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相关处理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证者优先。

  二、薪酬待遇

  1.五天工作制,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2.薪酬待遇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年底双薪等。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不提供住宿。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至2020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①《个人简历》和个人近期电子证件照(底色不限)。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要求PDF格式扫描件,内容清晰。

  ③其他能体现学习和工作期间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1-3的顺序重命名为“个人简历+照片、学历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名称”,并将所有文件压缩制成以“szc+应聘人员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hyhrgs1@126.com,邮件主题为"szc报名+姓名"。因材料整理不符合要求引起的后果自负。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以及证明、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初审

  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统一参加面试。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当天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签到前先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也可)。

  2.面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0年3月中下旬,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是对应考者的职业素质、听写打字速度、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如综合表现符合岗位要求,则通知入围。

  (四)体检

  安排入围者体检,参照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统一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四、用工方式

  被聘用者与华阳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从事办案辅助工作。入职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