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五指山市融媒体中心全媒体记者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30 17:30:34在线客服:

  2019年12月30日讯:为加强市融媒体中心队伍建设,优化市融媒体节目播人才,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委托海南天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五指山分公司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全媒体记者,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到五指山市融媒体中心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新媒体部3人;

  (二)新闻信息采集中心3人;

  (三)编辑中心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责任心;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材端庄,大方,周正;

  6.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类,新闻类,平面设计类,计算机类,影视编导,动画制作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好的思维判断能力、反映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录用后要保证得到毕业证书,同等条件下有媒体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7.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吃苦耐劳,能够适应日常或节假日加班,服从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处分期限未满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3.有过犯罪、吸毒等既往史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薪资待遇

  基础工资3100元/月(含个人公积金与社保)+绩效+高温补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待君网(www.daijun.com)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5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陆以下指定网址,查看招聘公告,并按照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报名网址: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5dd9aYhdBYGJ%2BuO2fJcFfugjiwYedYwMiwitEBKFBN0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电子扫描件(JPG图片格式):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3.有效户口本(本人页);

  4.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

   五、用工形式

  录用人员将与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五指山分公司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被派遣至五指山市融媒体中心工作,试用期期间,工资按照80%发放。

  六、考试

  1.初核

  由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五指山分公司和五指山市融媒体中心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核,符合条件的安排面试。    2.面试

  (1)面试对象

  根据初核结果确定面试人选,人员比例少于1:3的,按初核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采取企业化面试方式,现场会要求展示相关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待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待另行通知。

  注:本次面试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与本单位无关,请各位考生依据考试范围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3)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有考生放弃则依岗位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4)体检  通过考核的人员由单位安排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按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5)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及录用    对拟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依法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另: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待君网(www.daijun.com)公示,敬请关注。咨询电话:15248919573-卓先生

  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五指山分公司

  2019年12月27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