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河西公证处招聘公证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9 16:11:37在线客服:

  2019年12月19日讯:天津市河西公证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坐落在天津市河西区,在天津市区域内办理各类公证业务及公证事务。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劳务派遣)公证员3名,公证业务助理3名,网络维护人员1名,文员1名,现将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2019年天津市河西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二)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五)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曾有被判处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三、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

  (二)报名和笔试缴费方式、时间及相关事宜

  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12月18日

  报名、笔试缴费时间:2019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12月24日17:00。报名成功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

  (三)其它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内容。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9年12月26日上午9:00开始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具体地点、时间和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1月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2张(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书、公证员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就失业证、社险缴纳凭证、劳动合同、原单位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其中一项即可),优先条件的相关证明(Cisco相关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公章);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1月8日9:00—11:30

  资格审核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一楼

  资格审核合格者,网上缴纳面试考试服务费45元,缴费时间:2020年1月8日10:00开始。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按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考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考试的实际人数进行。

  (三)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0年1月9日上午9:00起。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2020年1月11日(具体地点、时间和考生须知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总成绩的核算与体检、政审、聘用

  (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20年1月14日在报名网址公布考生总成绩。

  (二)发布总成绩同时发布体检通知,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三)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规程执行。

  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递补。请报考人员保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设备不畅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六、聘用、薪酬待遇及其他情况

  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薪酬待遇:确定聘用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公证员待遇为5500元/月,其他人员待遇为3500/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河西公证处指派第三方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正式聘用后,聘用期间工资执行现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派遣制公证员与聘任制公证员实行同工同酬待遇标准,其他人员与其他派遣制工作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待遇标准,同时根据岗位设置发放绩效工资。受聘期间的五险一金及员工福利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执行。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022-23278666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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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天津市河西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人员计划表.xlsx

  天津市河西公证处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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