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补充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6 14:29:04在线客服:

  2019年12月16日讯:因我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补充招聘2名工作人员,性质为非编制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具体岗位、专业、学历、人数等要求详见补充招聘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及之后出生);

  6.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签约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医院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12月2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905001910@qq.com

  3.报名流程:

  ①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医院官网可下载)并与相关资质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905001910@qq.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专业-学历;

  ②加入“2020年泰州四院招聘群”(QQ群号:965147291),申请入群验证身份时,注明:姓名-专业-学历。

  (三)资格审核

  1.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地点为医院行政楼8楼会议室(817室)。

  2.资格审核时间为12月26日。

  3.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医院官网可下载),两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②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④个人纸质简历一份(已投递纸质简历者无需重复提供),包含上述原件材料的复印件。

  4.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考核

  1.分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三个环节(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

  2.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择优通知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

  3.心理测试为上机操作,测试结果作为岗位匹配度参考,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4.笔试与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一般为面试次日的07:30-09:30。

  (六)签约

  体检合格后,医院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确定劳动关系。

  四、待遇

  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核、聘用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1.咨询电话:0523-80185084,80185016(医院人力资源科)

  2.举报电话:0523-80185015(医院纪检监察室)

  3.指定网站:http://www.tzdsy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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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招聘需求信息表.docx

  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