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6 11:29:21在线客服:

  2019年12月16日讯:为进一步做好引进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加强市市场监督管理队伍建设,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的函》(南人函〔2019〕179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将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专业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年龄按周岁计算,计算截止至2019年12月20日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人数、专业及条件要求

  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2.报名者的毕业证书及报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必须在2019年12月16日前取得。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选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

  (一)报名时间、方式

  2019年12月16日—12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地点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教科(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写字楼4号楼2单元6层6-66-1),联系电话:0599-8837775。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填写《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提交近期同底2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如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资格审核时间自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地点在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教科。在职考生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面试、考核(上机操作)、体检、公示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和上机操作(能够熟练操作气相色谱或液相色谱),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在市人社局网站、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后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若岗位报名通过审核人数等于1人时,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公示程序;报名通过审核人数大于1人时,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面试在南平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市纪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将全程实施监督。面试由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问题,面试成绩作为考核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应保持报名所留联系电话畅通,若所留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联系方式更改后未及时告知招聘单位而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和考察要求

  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时间、地点由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费用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后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要求

  (一)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

  (二)报名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单位: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教科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写字楼4号楼2单元6层6-66-1。

  联系电话:0599-8837775。

  市纪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组监督电话:1896066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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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单位、人数、专业及条件要求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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