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株洲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4 10:27:53在线客服:

  2019年12月04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4名,均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详见附件1)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日。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信访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它各环节的信息在株洲市信访局官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株洲市信访局213室(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一式一份,并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株洲市信访局人事科报名。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考生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查,初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

  A:文字综合岗位一、文字综合岗位二和综合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100分。

  B:财务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采取调整、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5)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

  (6)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市信访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28680796

  监督电话:2868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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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株洲市信访局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株洲市信访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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