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成都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8 18:12:01在线客服:

  2019年11月18日讯:成都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成立于1981年10月,1985年4月正式开馆,为国家专门档案馆。主要职能和职责是:负责中心城区(含高新区和天府新区)的建设工程、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以及跨区(市)县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承担全市建设档案业务指导的辅助工作;提供载体档案的整理、制作等服务工作。

  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同意,拟面向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规划业务档案管理

  (二)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对象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经认证的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如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1、专业:城乡规划学类、城市规划专业。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2、学历学位: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毕业,取得学历相应学位。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职称: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工作经历:具有5年或以上规划相关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身份编制:此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

  (二)薪酬待遇:享受事业单位相应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三)服务期限: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发发布招聘公告。(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mpnr。chengdu。gov。cn/)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9:00至2019年11月25日17:00(7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行前往成都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公室报名(高新区蜀绣西路69号501),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自荐书。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认证书、职称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高校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原件。

  5、劳动合同、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费信息等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原件。

  6、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

  考核方式: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及基本素质等进行集体评议,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资格审查、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

  (五)体检

  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察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通过考核、体检、考察及公示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选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8-65219316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