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佛山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30 09:04:55在线客服:

  2019年10月30日讯:为满足我院补充工作人员需要,现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交通规划工程师2名,从事交通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工作。

  2、地理信息工程师1名,从事信息研究开发管理工作。

  3、行政主管1名,主管人事、文秘工作,从事政策研究,为院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岗位任职条件

  1、交通规划工程师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A082302)、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A082303),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备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三年以上甲级规划资质单位工作经历。

  (3)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2、地理信息工程师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A070503),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备信息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三年以上甲级规划资质单位工作经历。

  (3)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行政主管岗位

  (1)专业和学历要求:法学(B030101)、人力资源管理(B120206),本科学历。

  (2)具备三年以上行政或办公室管理工作经历,具备经济师(人力资源)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管理咨询师证书。

  (3)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

  3、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要求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到2019年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四)报名地点:佛山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六楼院办公室604室(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62号),联系电话:0757-83990238,联系人:谢翠贤。

  (五)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电话(或网上发公告)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考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使用统一试题,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评委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合格线为60分。

  (二)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院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我院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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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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