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8 17:52:11在线客服:

  2019年10月28日讯: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专注人才服务,专业服务人才”为企业宗旨,力求为企业及求职者提供专业、高效的的人才服务平台,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诚聘2名从事基建工程概算、预算、结算造价审核专业人员派遣到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清城区投资审核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见附件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工作踏实、诚实守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任职资格等能力条件(详见附件);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以及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18]107号)及《清远市清城区八届第3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年薪标准

  专业技术类:员级:50000元/年(包含工资(含税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节假日补贴等)。

  助理级:62000元/年(包含工资(含税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节假日补贴等)。

  中级:85000元/年(包含工资(含税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节假日补贴等)。。

  副高级:120000元/年(包含工资(包含工资(含税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节假日补贴等)。

  岗位津贴:持有注册造价师证的,发放津贴500元/月;持有二级造价工程师证的,发放津贴300元/月。

  注:年薪不包括岗位津贴。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时间共十九天。

  2.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永利家园4号楼二层01。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应聘求职表(考生到现场填写)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是应届毕业生的可提交就业推荐表,报考者是在职人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5.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二)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考核三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40分,面试占40分,经历业绩考核占20分)。

  1.笔试。(分值占40分)。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办公大楼。

  (3)内容:题型以专业知识为主(考生需自带三角尺、直尺、圆规、计算器)。试题按不同专业分为A、B卷,报考不同专业审核员岗位的考生分别采用对应专业试卷(因01岗有土建、市政两个专业,报名时需明确报考那个专业)。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面试。(分值占40分)。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3.经历业绩考核。为更好地体现注重工作实绩的用人导向,本次考试设立“经历业绩考核”环节,对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业绩等进行考核。

  考生前来参加笔试时,需携带以往相关工作经历、业绩等证明材料及个人取得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结束之后提交考务人员。

  (1)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考核按百分制折算合计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考核成绩×2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被录用。

  (2)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5.体检。按招聘人数于拟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体检费自理。

  6.聘用。体检合格后,我司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派遣到清远市清城区投资审核中心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联系人:0763-3316398林先生

  联系电话、联系人:0763-3939230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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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城区财政局招聘人数及要求.docx

  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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