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衡阳市衡阳县中医医院自主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8 14:44:18在线客服:

  2019年10月28日讯:根据工作需要,优化医院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和衡阳县卫健局研究同意,衡阳县中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年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5、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本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在编职工和已签订劳动关系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共招聘临床医生25名,护理人员35名。详见附表《衡阳县中医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公示→试用及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此次招聘工作由衡阳县卫健局和衡阳县纪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并接受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县卫计信息网、湖南省卫生计生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11月3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衡阳县中医医院人事政工科,联系人:谭桂莲、黄琼、李斯琪,联系电话0734-6655112、17369386187。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学历认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本人近期白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参加2019年度执业资格或职称资格考试的,可提供网上打印的合格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填写好《衡阳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4、报名要求:

  ?考生根据报考条件报考相应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代理报名。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医院研究并报县卫健局和县人社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计划开考。

  ?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报名,如实填写《衡阳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提供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相关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由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对报名条件和要求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资格不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

  (四)考试方法

  1、笔试。采用闭卷答题的方式,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要求: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④笔试内容

  <1>临床医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含相关知识);

  <2>护理岗位为护理基础知识(含相关知识);

  ⑤成绩公示: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公布入围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人员名单。

  2、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人员。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操作成绩×20%+面试×2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先后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为一次。体检地址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一次复检,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六)公示:根据规定程序,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欢迎实名举报反映情况,否则一律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解除聘用资格。

  (七)试用、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1年,最低服务期限3年,对不愿到所聘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可以参加我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开编)考试,但参加考试不予任何优惠条件或加分。

  五、招聘人员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医院采用同工同酬原则执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文件和政策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违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七、招聘监督电话

  衡阳县卫健局0734-6834049、6838158。

  衡阳县中医医院0734-6813356、0734-6655112

  本公告由衡阳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衡阳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xlsx

  衡阳县中医医院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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