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7 15:18:22在线客服:

  2019年10月17日讯:一、单位简介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西省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创办于1960年,前身为九江船舶工业学校,先后隶属第一、第三、第六机械工业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99年3月,学校由国防科工委划转至江西省人民政府管理,是江西省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全国首批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10所学校之一。

  学校2010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验收,成为江西省唯一一所跨入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的高职院校。2014年,开始联合培养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2016年,被列为江西省“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2018年,学校获批“江西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特色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立项。

  学校先后被评为“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第一届江西省文明校园”,学校连续十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

  学校建有濂溪、十里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4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设有8个二级学院、4个教学部门,共开设66个专业,形成了以先进制造、电子信息、船舶工程为主要特色,兼有建筑工程、经济管理等多门类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拥有5个国家示范专业、2个教育部提升服务能力专业、2个全国机械行业创新专业、2个全国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点、8个国防军工特有专业、3个省级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7个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8个省级高职高专示范专业以及3个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见附件

  备注: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代码。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6日。所有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均须填报《九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和《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需教育部的学位认证)、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论文、课题、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在校成绩单、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材料以及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材料,一并扫描打包压缩,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为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发送邮件至jzrsc2335@163.com邮箱。未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

  2.资格初审。学校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要求者请勿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

  3.单位地址及联络人。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濂溪校区(九江市濂溪区前进东路881号)。联系人:涂老师,电话:0792-8262685。

  四、招聘考核与资格复查

  1.本次招聘考核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的成绩权重为60%、结构化面试的成绩权重为40%,试讲与结构化面试作为整体一起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授课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2.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安排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查需本人携带材料: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需教育部的学位认证)、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论文、课题、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在校成绩单、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材料以及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3.试讲、结构化面试和资格复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要求。招聘考核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需在80分(含80分)以上方可聘用。

  五、体检、公示

  1.体检:在总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标准按《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0]09号)文件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则按岗位缺额数在总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未入围体检范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3.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1.经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相关待遇面议。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点击下载>>>

  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报名信息汇总表

  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