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门鹤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

发布时间:2019-09-28 09:06:07在线客服:

  2019年江门鹤山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19年江门鹤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8人)》已于2019年9月28日发布,本次江门鹤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和工作经历等条件限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

  (二)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要求

  招聘的岗位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应聘者所学专业按所获取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聘者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有“全日制”要求的岗位是指应聘者应具有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

  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及其他资格需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并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三)工作年限、年龄要求

  应聘者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证书获得时间以报名首日(2019年10月16日)为截止时间。

  招聘岗位如设定工作经历(经验)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计算;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环节提供给单位审核。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19年江门鹤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19年江门鹤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9:00时至10月18日16:00时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备考资料:

  2019年江门市事业单位考试权威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019年江门市事业单位考试权威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备考专用资料:2019年广东省事业编考试备考专用资料

2019年江门鹤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汇总 公告解读

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入口 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职位表下载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