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白银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9 14:49:27在线客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09月19日讯: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队伍建设,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效率,白银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委托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性质

  (一)用人单位: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用工单位:白银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三)用工性质:聘用合同制(劳务派遣);受聘人员与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社保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与用工单位签订上岗协议。

  (四)工作内容:从事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3、具有白银市户籍,落户日期为此公告发布之日前,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1、医药学类专业3名;

  2、财会类专业2名;

  3、文秘类专业2名;

  4、计算机类专业1名;

  5、档案管理类专业1名;

  6、法律类1名;

  7、其他专业3名。

  报名人员有从事上述专业岗位及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经验者,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需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劳动关系证明);以上专业实际报名人数如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各专业招聘人数将做相应调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人社部门认为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报名、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9月20日9: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容和商务大厦A座6楼,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下载并填写此公告后的附件1:《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白银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2)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4张;

  (3)二代有效身份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张(登陆学信网,注册打印);

  (5)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6)每人只限报考一个专业;

  (7)报名费100元/人。

  4.有关要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用人单位将根据本公告设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若弃考或未被录用,此次所提交的资料、报名费用概不退还。报考人员成功报名后需扫描工作人员提供的微信群二维码进入相关报考工作群,后期所有流程环节及有关事宜均会在报考工作群进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与者后果自负。

  (二)面试

  招聘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人数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按拟招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3、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视为淘汰,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四)聘用

  体检合格后,根据面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拟定招聘人选。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的,招聘单位取消其聘任资格,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管理

  1、应试人员被聘用后,依法与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每两年一签。

  2、拟聘用人选试用期为2个月,期间由白银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岗前集中业务培训,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工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包括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4、如有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关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规定的,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五、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执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第一年每月1800元(含个人应缴社保),从第二年起每月2000元(含个人应缴社保),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2、用工单位不提供聘用人员食宿;

  3、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

  六、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白银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43—8308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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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白银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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