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哈尔滨金融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9 14:30:14在线客服:

  2019年09月19日讯: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哈尔滨金融学院,隶属黑龙江省教育厅,公益二类,按正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本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工作,承担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学院简介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主页(http://www.hrbfu.edu.cn/)。

  二、招聘条件

  (一)教师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适应高等院校相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专业按照招聘计划中所列要求执行。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应届、往届博士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有驻外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同等条件下,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和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7.具备招聘计划中所列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9年12月31日以后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外还享受相应的博士待遇。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暂行办法》(哈金院党〔2018〕72号)(附件2)。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至2019年11月30日。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填写《哈尔滨金融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在报名邮件中,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各层次学历学习成绩证明材料;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主要科研成果提纲。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报名专用邮箱hjygkz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招聘单位+本人姓名。

  2.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岗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拟参加考核人选并通知面试。

  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学院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它相近岗位参加应聘。

  (二)考核

  1.博士岗位考核免去笔试环节,只参加面试。

  2.面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哈尔滨金融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

  (2)本科之后(含本科)各时期学历、学位、职称证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2019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历、学位授予院校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及本科之后(含本科)各阶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驻外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3)各层次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籍成绩管理章或院系公章;在档案材料中复印的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主要科研成果提纲以及佐证材料,具体包括: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期刊封面和目录;公开出版的代表性著作的封面和版权页;被SCI、SSCI、EI、A&HCI、CSSCI、北大核心等收录的论文的检索报告和他引情况佐证材料;科研项目立项通知、结题证书或结题鉴定证书、科研获奖证书;其他代表性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等。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无需封皮。

  3.面试考核按百分制计分,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

  4.由学院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授课技能、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等。

  5.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数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岗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加试笔试,成绩高者入闱。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名单及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体检

  公示结束后,由学院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分岗位、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考核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院长办公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哈尔滨金融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新聘用人员信息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之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由学院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2019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否则将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

  邮编:150030

  咨询电话:86143025、83147184刘老师、王老师

  报名电子邮箱:hjygkzp@163.com

  监督电话:(0451)83147029

  七、本公告由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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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金融学院公开招聘人员附件1-4.rar

  哈尔滨金融学院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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