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日照莒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03 09:18:32在线客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09月03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莒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9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9月9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执业资格等条件。

  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能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审核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9:00—9月11日17:00

  查询时间:2019年9月9日11:00—9月12日17:00

  报名网站:莒县政府门户网站(www.juxi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莒县卫生健康局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9月9日11:00-9月12日17:00

  莒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且在学信网上能够查核到的为准。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因提交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须在9月12日16:00前重新提报。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9月9日11:00—9月13日11: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9月25日9:00—9月2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9年莒县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于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莒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文心东路16号2楼)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视为未交费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招聘专科毕业生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他招聘岗位,经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和面试,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莒县卫生健康局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本人或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主要包括:《2019年莒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有执业(职业)资格要求岗位的,还需提供资格证书或发证部门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考生网上报名选定岗位后,“考试科目”下拉框内规定的考试科目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一并进入考察范围。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经莒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一)考察

  由莒县卫生健康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须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莒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按用编进人计划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应聘莒县人民医院、莒县中医医院、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莒县精神康复医院等公立医院岗位的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提出辞职或调离等事宜。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查询莒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莒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3-62060130633-6201878

  附件:

  1、2019年莒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19年莒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莒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2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