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波市第二十一届高洽会宁波市住建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9 17:16:34在线客服:

  2019年08月29日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服务中心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承担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等工作,同时承担城市化、都市化等住房与城乡建设发展和现代都市建设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

  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负责市商品房、存量房网签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托管)工作;承担全市房地产经纪、评估机构及人员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统计汇总全市房地产市场数据,研究分析房产市场运行情况,编制全市城房指数。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服务站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职责为做好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日常管理和补充完善工作;承担测算发布各类工程要素价格信息、工程价格指数和技术经济指标等工作;承担工程计价依据解释和工程价款结算争议调解等具体事务;承担工程计价咨询机构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事务;承担城建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具体事务,协助做好城建项目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评审工作。

  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承担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组织或参与研究事关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实施规划、政策规范、技术标准等重要课题;承担重大城建项目的储备研究、方案研究、计划编制、统筹管理等工作;承担城市快速路、过江通道、城市主干道、市级公园等重大城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建设管理。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20日(8:00-15:00)。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先从市住建局或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的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材料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宁波市第21届高洽会招聘单位展位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职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交费凭据。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具体馆、摊位号详见当天的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

  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1529室,电话:0574-89180675,电子邮件:nbpzb2016@163.com,联系人:庄老师。

  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513室,电话:0574-89180967,电子邮件:385178066@qq.com,联系人:袁老师。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服务站: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1213室,电话:0574-87183239,电子邮件:75234759@qq.com,联系人:刘老师。

  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821室,电话:0574-87191055,0574-87308085,电子邮件:272095504@qq.com,联系人:姚老师,杨老师。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9月30日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nbjs.gov.cn)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视情况采取“笔试+面试”或单独“面试”形式进行。如各岗位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30:1时,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如各岗位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30:1时,则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具体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即岗位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30:1时),届时该岗位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nbjs.gov.cn)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即为零分)。

  当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

  对采取单独“面试”形式进行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再增加一轮面试。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认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被录用人员须与单位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7220

  点击下载>>>

  宁波市第二十一届高洽会宁波市住建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docx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8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