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凉山州雷波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4 11:10:37在线客服:

  2019年08月24日讯: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州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凉委办发〔2017〕31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雷波县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详情见附件《雷波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8月29日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

  二、考核聘用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至30日。

  (二)报名地点: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

  三、考核聘用的程序和方式

  1、现场报名登记。由报名点的考核聘用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报名登记。

  2、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者应聘时需带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荐书1份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是系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的由招生就业处出具相关证明;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现场填写《雷波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信息表》1份;

  (4)其它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应与《岗位表》中的资格条件一一对应,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考核的方式:面试或专业知识测试。

  4、如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招聘岗位名额不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协议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签订协议人员。

  签订协议人员与聘用单位自愿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中应注明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有违约情形的,违约方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体检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等额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政审

  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复核,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凡考核、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http://www.lbx.gov.cn/]及考核聘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辞聘,否则按规定缴纳违约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纪律监督

  此次考核招聘工作在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834-8821176(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834-8822071(雷波县纪委、监委)

  点击下载>>>

  1、雷波县县情简介.docx

  2、2019年雷波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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